此号已弃,感谢阅读。

有些人会让你想要与之春宵一度,行鱼水之欢。
有些人会让你想要与之同床共枕,携手过一生。

-----搞明白这件事以后,John Reese很快就坦然的接受了自己对于既是雇主、又是上司、密友、家人的Harold Finch的喜欢。

在认识Finch并成为与他同行的人以前,Reese全部的安全感都来自于武器。那些威力惊人的、冷冰冰的金属制品,能置人于死地,能让生命在顷刻间化为灰烬。

他需要它们,或者从某种程度来说,甚至是依赖着它们。

而Finch-----Finch,真是神奇,在他第一次为了搞清楚他的身份跟着他来到公司,坐在小格间里看着他敲键盘的侧脸的时候,他就觉察到了自己的异样,和这个男人于他而言的巨大吸引力:安心。

对,尽管这么说有点肉麻,但跟Finch待在一起的时候,哪怕是什么都不干,仅仅是递给他一杯煎绿茶;或是聊上几句关于Lionel的近况;又或者是两个人坐在屋子里,沉默的过一下午,Finch看电脑,他擦枪和整理武器库……

这样为数不多的时刻总是让他觉得安全。

曾经的Reese每一天都能够清楚的觉察到自己与死亡的距离之近,但是他从不逃避这种过近的距离。John Reese是一个亡命之徒,他杀人,也在等着被人杀死。

认识了Finch以后,他开始下意识的想要保护好自己,那种“想活下去”的念头愈发的明显。未来,对,他甚至会花上那么一两分钟的时间,去想象一下自己从来没想过的未来。和Finch的未来。



Finch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,跟他相处久了,透过那份刻意的彬彬有礼和疏离,就会看到这个男人有着温柔又坚定的灵魂。他比谁都敏感,尊重并珍视着每一个存在即合理的生命。但在Reese的眼里,Finch像兔子一样可爱。很多细节可以证明。比如他在看着他手里的大武器的时候睁圆了的眼睛,比如他在冬天总是红通通的耳朵,又比如他用筷子吃中国菜的时候总是很认真,不让食物从两根棍子里掉出去-----

两个破碎的灵魂相遇的概率微乎其微。所以Reese总是在想,如果他有信仰的话,也许这就是上帝最后在他生命里留下的一件完满的东西。




这样的Harold Finch。

和这样的,想要好好跟他一起活下去的自己。

评论(1)
热度(17)

© 退路。 | Powered by LOFTER